98學年度清寒助學金申請公告
發表於 2009-09-18 @ 01:17 由 admin

系所公告

98學年度清寒助學金申請公告


98學年度輔仁大學清寒助學金實施辦法

97.08.20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96.09.10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修正通過

一、

本辦法依據本校學生就學補助實施辦法第4條及第5條訂定之。

 

二、

為達到協助清寒學生就學,提供經濟上有困難學生必要之幫助,使能順利完成學業。

 

三、

申請對象:凡本校大學部(含進修部)學生因家境清寒影響繼續就學者。

 

四、

助學金經費來源:助學金額由「學生就學補助委員會」視當年度預算經費議決

 

五、

申請資格: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且有意願工讀者。

1.

領有政府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

符合申領弱勢學生助學金者。

3.

符合各類就學優待減免者。

4.

家庭突遭變故致使家庭經濟艱困者。

 

六、

請領助學金學生需完成服務時數,其實際工作要項與考評,由各使用單位規定並管理之。

 

七、

本助學金每學期以3個月計,每月以5000元為上限。

凡領本助學金者須擔任服務工作,並於完成工作後,得請領助學金。

 

八、

申請程序:申請者請於公告之日起備妥下列文件,請導師簽註意見,由各學系秘書彙整,於申請截止日前送交學務處生輔組。

1.

申請表(請自學務處生輔組網頁下載輔仁大學清寒學生助學金申請書

2.

前一學期成績單(1年級新生及轉學生免附成績單)

3.

家庭年所得證明文件

4.

郵局儲簿封面影本

5.

清寒僑生應檢附僑外組開具清寒證明書

 

九、

本助學金申請案件經「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審核通過後,造冊並逕匯入學生郵局帳戶。

 

十、

本辦法經學生就學補助基金管理委員會議通過後,報請校長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備註:

本系名額 1名。欲申請者請於1002日以前備妥各項應繳資料送所屬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