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學金基金

輔仁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所獎學金基金設置與管理辦法【F640504】
九十二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三次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26.04.2004)


一、 宗旨:協助家境清寒、表現優良、品行端正且有心向學之西文系大學部及研究所在學同學。

二、 基金來源:西文系所校友與校內外賢達捐款。

三、 基金之管理: (同「輔仁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所發展基金」之管理辦法)
本基金設管理委員會負責基金之募集與使用管理。

管理委員會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與本系教師推舉之教師代表四人組成之,教師代表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管理委員應每學期至少一次於系務會議中報告基金帳目與營運狀況。

四、基金使用規定:本息皆可動支,惟本金動用須經管理委員會同意,且本息總額在一百萬元以下時須暫停動支。

五、申請資格:

1. 每一學期接受本系所同學提出申請。

2. 申請人條件:

【申請人家境清寒】:申請人家境清寒、品行端正、具優良的求學態與服務精神。

【申請人品學兼優】:申請人品學兼優、求學態度佳、具服務精神者。

3. 名額與金額:由當學年度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決定。

六、基金管理委員會得另訂本辦法施行細則,於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外語學院院長及學術副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