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所發展基金

輔仁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所發展基金設置與管理辦法 【F640503】
九十二年十一月三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基金管理委員會會議修訂通過
九十三年一月十四日九十二學年度第一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一、宗旨:為求本系能配合國家社會之需要而永續發展,特成立「輔仁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所發展基金」。

二、基金來源 :校內外賢達及各團體捐款。

三、基金使用規定 :本基金之本金與孳息皆可動支,惟本金動用須經基金管理委員會同意,而基金之本息總額在十萬元以下時,須暫停動支。

四、基金使用項目 :舉辦及推廣各項與西語相關之活動:學術、藝術、文學及文化等各項交流活動。

五、基金之管理 :

本基金設管理委員會負責基金之募集與使用管理。

管理委員會由系主任擔任召集人,與本系教師推舉之教師代表四人組成之,教師代表任期一年,連選得連任。

管理委員會應每學期至少一次於系務會議中報告基金帳目與營運狀況。

六、基金管理委員會得另訂本辦法施行細則,於系務會議通過後實施。

七、本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外語學院院長及學術副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