輔仁大學外語學院西班牙語文學系所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

97.03.17 9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次課程委員會通過

97.03.17 96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務會議通過

97.04.30 96學年度第二學期院務會議通過

第一條、

輔仁大學外語學院西班牙語文學系所(以下簡稱本系所)為規劃及整合系所之開課資源,特依本校課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六條規定,設置「輔仁大學外語學院西班牙語文學系所課程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以利相關業務之推動執行。

第二條、

本會工作執掌包括:

一、 規劃本系所課程之整體發展方向;整合本系所開課資源並協調各專業領域授課師資之安排。
二、 審議系所訂必修科目與學分相關事宜。
三、 審議本系所專業必修課程及畢業總學分、專業學程規則、輔系課程及同步與非同步遠距課程。
四、 其他有關課程規劃、修訂、研究等事項。

第三條、

本會由系所主管及本系所全體專任教師組成。學士班及碩士班學生代表各一名列席,並邀請校內外學者、專家、產業人士及畢業生代表參與。系所主管為召集人。

第四條、

本會每學期召開一次,如有必要得召開臨時會議。

第五條、

本會提請決議事項,須有全體應出席人員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出席人員超過二分之一以上同意,始得成立。

第六條、

本會審議通過之議案,應提交本院「課程委員會」及本校「課程委員會」審議。

第七條、

本會設置辦法經系務會議通過,報請院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